心肌缺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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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3/2/24 8:2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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贩卖*品罪之有效辩护:如何驳倒以贩*为目的而购买*品之推断

关键词:贩卖*品罪*品购*刑事辩护律师推论犯罪

实务中存在许多*品案件,明明被追诉人只出售了小量*品,但最终起诉书所认定的涉*数量却是异常的巨大,比如侦查人员只查明张三有几起贩*事实,涉及的数额只有30克,但起诉书却指控张三向李四购买了3公斤冰*,因此贩*数量也是3公斤。要知,贩*3公斤与贩*30克完全量刑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,对于前者而言,往往涉及死与不死,保命与杀头,为此我们不得不思考控方背后的指控逻辑是什么呢?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?

年《全国法院*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“对于有吸*情节的贩*人员,一般应当按照其购买的*品数量认定其贩卖*品的数量,量刑时酌情考虑其吸食*品的情节;购买的*品数量无法查明的,按照能够查获的*品数量认定其贩*数量;确有证据证明其购买的部分*品并非用于贩卖的,不应计入其贩*数量。”

由此可见,侦查人员尽管未能在被追诉人住所、车辆或其他场所查获大量*品,尽管只能查明被追诉人存在几起小额*品贩卖的行为,但只要能够查实被追诉人在购买大量*品时是以加价出售牟利为目的,则以被追诉人购买*品的数量认定为贩*的总数。比如,张三意图二手倒卖*品,赚取中间价,故从李四手上购买了3公斤冰*,尽管警方只能查明张三存在5起贩*事实,涉及的*品总数不过30克,但在案有证据证实张三购买3公斤冰*时是以贩卖为目的,则可把贩*数量推定为3公斤。

推定始终是不完全归纳,法律允许提供反证将之推翻,但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。倘若被追诉人确实购买大量*品用于自吸或赠送他人等缘故,并未将*品出售,我们又该如何论述,以何视角提出反驳呢?

我们以最近办理的某起涉*案为例,提出自己的的见解,当然个案的辩护方式具有普遍适用性,本文在此仅为类似案件提供些可借鉴的思路。侦查人员查明陈某某通过上家张某向*某购买约2公斤冰*,且查实陈某某事后有20余起小额贩*行为(每一起贩卖的数量不超过2克),涉及的贩*数量共有40余克,但起诉书指控陈某某购买2公斤*品就是用于出售牟利,为此,陈某某的贩*数量是2公斤。陈某某却一直辩解其之所以有多次大额购*,原因是上家*某为了规避被捕风险,拒绝零星小额销售,要求客户每次的购*数量不得少于克,否则不予发货,因此陈某某与其他吸*凑钱朋友合伙购*,购得*品按照出资比例分食,故其在购买2公斤*品时并无转手加价贩卖之目的,一伙购*的吸*人员也并非其下家,起诉书指控其贩卖了2公斤冰*对其并不公平。

案件梗要如上所述,问题就摆在这里,该如何向法官说明陈某某确实购*时无贩卖之目的?如何把贩*数量从2公斤减到40克?如何还原案件事实本身?对于此案,我们简要地阐述辩护方向,若有错漏,请予以批准指正。

一、说明案件背景特殊。陈某某大额多次购买*品背后另有隐情,不应将其向张某所购买的*品均推定为贩*数量

其一,陈某某常年长年累月吸*,同时患有高血压、乙肝大三阳、心肌缺血、心颤、手脚麻木等诸多慢性疾病,其为了缓解疾病带来的身体疼痛,不断加大*品吸食的数量,对*品形成极大的依赖,由此而必须频发大量购买*品用于吸食。

其二,陈某某通过张某向上家*某购买*品,*某出于安全的考虑,要求购*者的每次购*数量必须达到克,否则不予发货。陈某某为了满足吸*的需要,联系刘某、王某、吴某、祝某等社会吸*人员合伙凑钱向张某购买*品,尔后按照出资比例分吸*品。陈某某与其他吸*人员并非上下家,仅因其与张某的关系密切,能够获取*品来源,故充当合伙购*的组织人。陈某某将所购得的*品大部分用以分发给刘某、王某、吴某、祝某等*友,陈某某从中并无获利,更未将其加价出售。由于陈某某自身的经济能力尚不足支付大额*品之相应*价,故其在每次合伙购*中所获得的*品数量甚少,为此不得不频繁大量向张某购买。

其三,张某的口供与吴某的证言均能证实山东上家对*品购买具有数量要求,均能证实陈某某与他人合伙购*符合事实。吴某曾多次向张某请求购买*品,由于每次购买的数量较少,多次被张某以上家*某要求购*数量必须达克以上为由拒绝。为此,张某曾提示吴某可与其他人员合伙一起购买,吴某的证言也证实其向张某购买*品,由于*某对数量有较大要求,因此,其尝试与其他吸*人员筹钱购买。张某的口供与吴某的证言均能证实本案的案发背景复杂,陈某某与其余吸*人员合伙购*的辩解并非空穴来风。

其四,从张某多次借陈某某向*某购买*品之机,请托陈某某代收*品,尔后再将*品分给张某的事实也足以证实本案背景特殊,背后另有隐情,并不是常规之贩*案。假定*某对购*数量没有要求,假定陈某某购买大量*品予以出售,张某则可以自己购买、收取*品,无需请托陈某某代收,尔后将从中获取相应的*品,但本案的事实并非如此。

二、指出将购*2公斤全部认定为贩卖数量并不合理,也不符合事实

其一,陈某某的经济来源以及其生活收入足以证实其并非系频繁贩卖*品之*贩子,足以证实其并未实施大量出售*品的行为。假定陈某某长期贩*,假定陈某某将其向张某购买的*品均用于出售,则其银行流水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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